臺南市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提高產婦第一名新生兒生育獎勵金為一萬元
臺南市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提高產婦第一名新生兒生育獎勵金為一萬元
市長黃偉哲表示,臺南市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將產婦生產第 1 名新生
兒發給生育獎勵新臺幣6,000 元再提高到 1 萬元。
這是市府繼 108 年提高產婦生產之第 3 名、第 4 名新生兒為 3 萬元及 109 年提高第 5 名以後之新生兒為 5 萬元生育獎勵金金額後,再度釋出提高福利之政策。
希望民眾能
感受到市府一份祝福心意,還有社會對產婦及新生兒的恭喜及祝福。
民政局局長姜淋煌表示,臺南市出生人數每年減少約 1,000 人,去年為 1 萬 783 人,今年 1 月至 7 月出生數 5,457 人,出生人口數自 101 年的1 萬 7,752 人,呈現逐年下降情形,市長體恤媽媽們生產之辛勞,市府自111 年 1 月 1 日起增加臺南市生育獎勵金約1,880 萬元,發放第 1 名生育獎勵金 6,000 元提高為 1 萬元,第 2 名 1 萬 2,000 元。第 3 名及第 4 名均
為 3 萬元(108 年修正),第 5 名以上每名 5 萬元(109 年修正)。
提高生育是需要很多政策的共同推動,除了生育獎勵金的發放,市府
也積極推動公托、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、擴大發放育兒津貼等社會福利政策,就是要打造臺南古都是一個讓年輕人願意生、養得起、負擔減輕的幸福城市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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